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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牧場一場

文號
30-110-01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1/15
違規日期
2020/11/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423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查貴場廢(污)水係以液位控制器控制幫浦,將原廢水輸送至廢(污)水處理設施,惟本局於109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上述之液位控制器失靈,未能有效控制進流量,使瞬間進流量大於出流量,廢(污)水處理設施因宣洩不及,廢(污)水逕由活性污泥曝氣池溢滿,現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且其疏漏至作業環境之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42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中州段一二四○地號,中州段一二四一地號,中州段一二四二地號,中州段一二四三地號,中州段一二四四地號,中州段一二四五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中州段1240、1241、1242、1243、1244、1245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