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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2-010017
- 處分日期
- 2013/01/27
- 違規日期
- 2012/10/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並於102年3月8日前,檢具繞流點改善完成照片及相關文件,經所屬專責人員確認後,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逾期未檢送改善完成文件,本府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限改日期:102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惟依行政罰法第24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年12月27日環署水字第0080517號函解釋,係屬同一排放行為,適用「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處分,即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社頭村員集路二段六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社頭村員集路二段六七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