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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明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20-106-09003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9/22
違規日期
2017/08/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M01製程新增高週波爐、脫臘機、烤箱、儲蠟桶等設備、製程使用氧化鋁砂、玻璃砂、溶劑(丙酮、油漆、稀釋劑等)未確實填報於許可證中,未確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1製程於106年11月8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四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四一號
統一編號
856340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