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明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 文號
- 20-106-090030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7/09/22
- 違規日期
- 2017/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M01製程新增高週波爐、脫臘機、烤箱、儲蠟桶等設備、製程使用氧化鋁砂、玻璃砂、溶劑(丙酮、油漆、稀釋劑等)未確實填報於許可證中,未確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1製程於106年11月8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四一號
- 統一編號
- 8563407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