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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4-060009
- 處分日期
- 2025/06/11
- 違規日期
- 2025/02/1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於實驗室發現商品名「鉻酸鉀」,其成分含量疑似有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惟成分含量仍須釐清,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14年3月20日派員採樣並送驗,依國家環境研究院鑑測報告114年4月2日環研技字第1145004419號檢測報告(報告編號:AA114F0001),確認送驗樣品「鉻酸鉀」六價鉻含量為25.9%,達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公告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四二巷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