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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7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違規日期
- 2018/06/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饒里員集路二段552巷90號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清除作業,核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095號),貴公司接受委託清除事業單位產出之員工生活垃圾等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未經許可於彰化縣社頭鄉新雅段994-1地號土地上設置廢棄物轉運站,廢棄物落地堆置數量約710立方公尺,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6日派員督察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大饒里員林大道二段二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社頭鄉新雅段994-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