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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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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4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違規日期
- 2021/02/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2月8日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回收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貴公司在正常運作下,其T01-08中繼槽至T01-09貯存桶之回收水錶抄表記錄於110年1月1日至27日皆記錄為0CMD;T01-09貯存桶至回收製程使用之回收水錶現場抄表記錄於110年1月1日至19日皆為6234CMD;另製程至T01-07中繼槽之現場抄表記錄於110年1月1日至19日皆記錄5.272CMD,且2月1日至5日分別記錄為14.575CMD、17.507CMD、17.507CMD、6.259CMD及6.259CMD,本日(8日)現場水錶為27.83CMD,爰貴公司現場回收水量計抄表未確實正確記錄其累計用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二、一三六號、復興路一巷三二弄一五、一七之一、之二、之三、之五、一九之一、之二、之三、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二、一三六號、復興路一巷三二弄一五、一七之一、之二、之三、之五、一九之一、之二、之三、之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