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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40-107-02003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2/08
違規日期
2017/12/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5年12月至106年11月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及不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2)之盛裝容器,皆未上網申報產出、貯存及清運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宋屋里延平路三段六一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宋屋里延平路三段618號
統一編號
309086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