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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5002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21
違規日期
2021/04/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3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龍井區竹坑里中華路一段11號1樓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365 - 03號),經本局於110年4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121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改善部分:該公司已於110年6月4日兆遠興水字第1110000002號函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及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並經本局110年6月9日前往複查結果,本案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竹坑里中華路一段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竹坑里中華路一段11號1樓
統一編號
636439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