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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春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07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7/10
違規日期
2019/04/2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4月26日派員至本市湖內區民權路244巷10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LAK-911)車身未標示正確之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田尾里民權路二四四巷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田尾里民權路二四四巷一○號一樓
統一編號
8496848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