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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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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8-110040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違規日期
- 2019/10/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東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所有車號888-U8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10月2日10時31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於108年11月2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中區雙十路一段三五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