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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5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5/09
- 違規日期
- 2024/03/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梧棲區永安里臨港路二段208號、臨港路二段200巷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85-06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3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臨港路二段200巷15號之震動研磨區廢水導入許可證登記地址所設之污水處理設施,惟現場查核臨港路二段200巷15號屋內設有功能不明水池一座收集震動研磨作業廢水及污泥脫水機1台,會同廠方人員表示該水池內廢水會使用沉水泵抽至許可證登載之污水處理設施處理,但本日沉水泵故障無法操作,該股廢水輸送管線未與沉水泵管線確實連接,且該管線管末端位於臨港路二段200巷9號土地表面,並未連接至污水處理設施,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永安里臨港路二段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永安里臨港路二段2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