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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4/08
 
            
            
                
- 違規日期
 
                - 2021/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查貴院所屬情人湖院區負責人已更換為「賴旗俊」,惟迄今仍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基本資料異動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基本資料、專業技術人員、原物料、產品或營運資料異動...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規定。2.經查廢水處理程序現場具污泥濃縮槽、迴流廢水,另有藥品NaOCl,且鍋爐已無使用重油,改為使用電熱鍋爐,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二○八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208巷2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