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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7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7/16
- 違規日期
- 2019/05/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9日至該公司進行「108年度重點事業深度查核」作業時,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污泥未妥善處理,前述情形分述如下:收集:經板框式壓濾脫水機脫水處理產生之污泥未完全收集於太空袋內(部分污泥散落於廠區作業環境內);放置:污泥儲存區遮蔽性不足,無法有效防止雨水流入。污泥儲存區放置之袋裝污泥雖有覆蓋帆布,仍有雨水流入產生逕流廢水(含污泥)疏漏於廠區作業環境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岡山北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