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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違規日期
- 2023/02/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45,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條102條暨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12年2月9日(稽查編號:20-W-K006983)水污染稽查紀錄辦理。二、本市環保局前於1112年2月9日至「宏貿建設(僑馥建設)安樂區代天府段(108基府都建字第060號)地上9層房屋新建工程(宏貿臻璽)」進行稽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遥流廢水削減計畫報請環保局核准,即先行施工,合先敘明。三、前揭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環保局核准;爱將依同法第46條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四、請貴公司依附件格式繕寫「陳述意見書」,逾期視同放棄權利,本府將依貴公司提送之「陳述意見書」內容考量本案件裁罰額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5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三九巷六號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山區中和路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