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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寶來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6-070007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7/24
違規日期
2017/05/12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3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竹南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氯』 共計16支鋼瓶於106年5月4日自海關輸入進貨未依規定標示中英文名稱、危害圖示、危害成分及警示語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六五號一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
統一編號
277312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