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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31
- 處分日期
- 2021/11/24
- 違規日期
- 2021/09/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艾益興金屬企業社,現場從事銅金屬澆鑄作業,製程以銅錠為原料,經熔解爐熔解進行澆鑄成型,廠內熔解爐計3座,1號熔解爐容量620公斤,2號及3號熔解爐容量各1,025公斤,共計2,670公斤,且廠房面積達720平方公尺以上(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馬力數42HP,經換算約31.5千瓦(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10年11月24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天祥街五四巷二弄二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1段287巷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