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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豐養豬場
- 文號
- 30-110-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違規日期
- 2020/11/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7,3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宇豐養豬場負責人)於本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77-05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3,420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測值:2,480mg/L(限值:60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20mg/L(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3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四六○巷五○二弄一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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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