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90008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9/26
違規日期
2018/09/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7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至貴公司所屬頭份廠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計畫查核,查獲貴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銅及其化合物(C-0110)、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之貯存盛裝容器未依規定分類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佳興里公義路一三六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中民路9號2F地下1F
統一編號
05126366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