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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2/14
- 違規日期
- 2016/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依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針對貴公司105年9月至106年11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N09209180001 )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106年3月產出、貯存及聯單不平衡,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106年9月、11月產出、貯存及聯單不平衡,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D-2403)106年5月、7月、9月、11月產出、貯存及聯單不平衡;紗線漂染程序(製程代碼:110035)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106年4月、5月產出、貯存及聯單不平衡;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105年9月至106年11月未申報收受貯存量,另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製程代碼:000001)之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105年9月至106年11月之使用量與該項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及收受聯單之總和量,未達質量平衡關係。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已完成資料補正,不另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八號、工業西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