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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5-120004
- 處分日期
- 2016/12/04
- 違規日期
- 2016/04/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督察總隊北區環督察大隊於105年4月6日派員會同基隆關人員查驗,查該批貨物以太空包盛裝之紅綠色粒粉夾雜廢金屬破片,據貴公司表示係向巨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購買之氧化銅,及提供上述貨物買賣發票資料,惟上述報運貨物係紅綠色粒粉夾雜大量廢金屬破片,顯未經壓濾機即產出,上述輸出貨物,仍屬事業廢棄物範疇,係屬應申請輸出許可文件,始得輸出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規定,計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園一街一之二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中航貨櫃集散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