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浤安牧場

文號
30-109-12000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12/17
違規日期
2020/10/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9,996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牛舍地面破損,清洗牛舍之廢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5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8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26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牛舍地面破損,清洗牛舍之廢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5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8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26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996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東昇里柳營五四九之二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溫厝部小段五八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