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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鴻畜牧場

文號
30-111-11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11/28
違規日期
2022/07/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1,961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場內堆肥舍污泥滲出廢液經由堆肥舍圍牆較低處溢出至放流口下游致污染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1961元整,臺端已於111年11月16日以未具文號函檢附管線阻塞改善照片在案,核認已改善完成,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上山村北山路六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上山村北山路六六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