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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2-050062
- 處分日期
- 2023/05/17
- 違規日期
- 2023/05/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5月10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1年11月出廠(第3期車)的ARD-08*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2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社路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