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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1/26
- 違規日期
- 2021/1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1日至貴公司林內廠稽查,稽查時運作中,查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現場發現其燃料使用混燒煙煤、漿紙污泥及SRF,與許可核定內容(燃料-煙煤、漿紙污泥)不符,上述事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據貴公司現場表示使用之SRF為向其他公司購買,請說明SRF購買來源並提供相關單據等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瑞農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