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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文號
20-107-09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9/07
違規日期
2018/01/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003)之監測儀錶壓差計與連接之壓差管線未連接,未能維持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北勢里金陵路二段四八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482號
統一編號
1182559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