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玄昇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玄昇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5-05004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5/31
違規日期
2015/11/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違規部分:本局於105年5月4日14時50分派員複查,現場已清除完妥,本局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空地內堆置貴公司所承包拆除房屋後之廢棄物(水泥磚、鋼筋、樹枝及木材混雜物等),貴公司未依本局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五福路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路128號
統一編號
2420143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