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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星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4-109-05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5/21
違規日期
2020/04/13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410),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12月13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08年3月「三氧化鉻(鉻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結餘量25公斤,4月7日使用25公斤結餘量0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4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3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一路四六巷二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
統一編號
7045809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