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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3/19
- 違規日期
- 2021/0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1376號旁土地進行既有道路邊坡改善工程,現場量測作業區域土地裸露區域面積已逾500平方公尺,貴公司於前揭地點作業造成逸散性粒狀物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一)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缺失點數10點。(二)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缺失點數10點。(三)上述缺失共計20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富國路一二四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1376號永達加油站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