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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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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65
- 處分日期
- 2017/11/30
- 違規日期
- 2017/09/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之去墨單元,每月產出廢墨渣約2-3噸,惟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每月產出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三段二一九巷六、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三段219巷6、8、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