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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長豐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1002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11/24
違規日期
2020/08/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從事腳踏車零件製造加工,登記資本額100萬以上,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17日派員督查結果,貴公司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機構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朴子里豐勢路二段五三五巷四九弄二六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區朴子里豐勢路二段五三五巷四九弄二六之一號一樓
統一編號
5083847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