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均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06-090014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違規日期
- 2017/08/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082號),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營運紀錄,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發現未依規定申報106年1月份之營運紀錄(申報日期:106年5月23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安溪路三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安溪路三四六號
- 統一編號
- 1655946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