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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20039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違規日期
- 2018/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一貫作業廠督察,發現該廠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氣處理程序之C-0104;軋延程序之C-0104、D-1703;廢水處理程序之D-0903、D-1799等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且集塵灰、廢水污泥於107年1月~6月申報量不平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二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工業路2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