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4-107-030008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違規日期
- 2018/02/26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進口商品名: Novec 73DE,其內容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1,2-二氯乙烯(077-01)」成分含量:80-85%W/W共計75桶,並貯存於楊梅廠進行原料試驗。本日至該公司楊梅廠稽查,查獲該廠現場倉庫及實驗室貯放上開物品已結餘72桶(1634.4kg),檢視安全資料表「1,2-二氯乙烯(077-01)」已達管制濃度25%W/W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使用、貯存)向本府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五號六樓至一一樓及一五樓至一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