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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8/11/09
- 違規日期
- 2018/10/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主辦遠揚T-PARK專二區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11006-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工地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雖有鋪設鋼板、混凝土,惟積塵甚厚,現場已有揚塵現象,為嚴重缺失,記缺失10點。(三) 裸露地表:工區裸露地表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全安里敦化南路二段二六七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遠揚T-PARK專二區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11006-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