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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120009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違規日期
- 2021/09/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T01)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操作參數、使用之藥品量、污泥貯存量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未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1月24日前),檢送自110年9月9日起至提送日止之廢水處理設施(T01)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操作參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每日記錄文件;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貯存量之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阿夷里福成街二二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福成街二二巷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