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南峰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南峰畜牧場

文號
30-100-03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03/21
違規日期
2011/02/08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14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中坑子段八○八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三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七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九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一三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一六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一五地號,中坑子段八○八之二○地號,中坑子段八一○地號,中坑子段八一一地號,中坑子段八一一之一地號,中坑子段八一一之二地號,中坑子段八一一之三地號,中坑子段八一一之四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楠坑里2-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