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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31
- 處分日期
- 2021/10/21
- 違規日期
- 2021/08/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所稱事業,惟經本局調閱110年8月29日於左鎮區中正里25-1號附近監視器發現貴公司產生之營建混合物R-0503(廢木材、馬桶等雜物)未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機構清除、處理,且未經執行機關同意,即逕行投入本局垃圾子車及鄰近土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2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南保里中山路三段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25-1號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