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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泉畜牧場

文號
30-106-04003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4/26
違規日期
2017/02/21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3,331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場作業廢水疏漏至污染水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溢流至雨水道,於逕流口採樣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27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99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14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331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一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八○○地號,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八○一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800、80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