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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宇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1002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1/16
違規日期
2018/09/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廠內沉澱池清理作業時,不慎將乳白色廢水排入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雨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前(東門溪),該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長安街一四○之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長安路104之23號
統一編號
2381336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