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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18
- 處分日期
- 2017/07/17
- 違規日期
- 2017/04/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址為四海遊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時營運中,主要從事餃類、豆漿食品製造作業,現場正進行肉品攪拌及豆漿蒸煮作業,於周界外未發現有明顯烹煮食材致空污惡臭之情事,仍責成業者加強污染防制措施,以免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另查核其廢水量約84噸/日,係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水污染列管事業(食品製造業),現場查獲將其洗菜、洗豆等清洗廢水,經由廠內排水孔收集後經由油脂截流器,排至廠外聯外溝渠(將藍色劑由廠內排水孔投入,於廠外聯外溝渠發現色劑排出,確認流體流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令其立即停止排放及未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前不得排放廢水。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三五一號四樓之六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22巷8弄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