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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福交通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1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1/03
違規日期
2016/02/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市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碳煙廠於105年2-3月間委託貴公司清運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2月聯單9筆(共116.5噸),3月聯單8筆(共101.56噸),惟貴公司清除前未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定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二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統一編號
895069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