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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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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6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6/27
- 違規日期
- 2024/03/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工廠從事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以鋁錠為原料),經查熔解爐總設計容量為500公斤/批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翠華街一○巷三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子61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