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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墩畜牧場

文號
41-110-04083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4/21
違規日期
2021/04/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本局於110年4月2日20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畜牧場未妥善防範,致豬隻排泄物蓄積於水溝產生惡臭有礙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臺端於文到後立即完成清理改善,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八四之十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84之1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