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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70021
- 處分日期
- 2019/07/22
- 違規日期
- 2019/06/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申報108年1月份廢棄物清除量共計2540.62公噸(營運紀錄申報量404.67公噸,聯單申報量2135.95公噸)及108年3月份廢棄物清除量共計4820.2公噸(營運紀錄申報量397.22公噸,聯單申報量4422.98公噸),均已超過清除許可證核可總量每月1803.5公噸之上限10%容許差值(1983.85公噸),明顯未依本局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六路四五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六路四五號八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