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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8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違規日期
- 2019/06/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信全衛生工程行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957-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惟依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核結果,台端所有信全衛生工程行以未經許可車輛(車號:6793-W6)清除水肥,台端所有信全衛生工程行未依規定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新增車輛)核准,逕以上開車輛從事清除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仁美里仁美二街一一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2段126巷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