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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8/13
- 違規日期
- 2018/07/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東竣企業社位於二林鎮香田里西勢巷3號從事五金零售業。案經本局107年7月26日於本縣鹿港鎮員林大排(縣道144)與臺17線交叉路口執行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攔檢計畫,攔檢時台端駕駛自用大貨車(屬東竣企業社,車號:525-SG)清運一批非屬自行產生之廢鐵(R-1301),查台端所有東竣企業社非屬該批廢鐵產源事業、且未具備運輸業身分、亦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身分或再利用機構身分,而逕自載運屬公告再利用廢棄物項目之廢鐵一車次,案經本局107年7月26日現場攔獲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香田里西勢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員林大排(縣道144)與臺17線交叉路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