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崙芳畜牧場

文號
30-108-02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2/21
違規日期
2017/09/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現場無法提供106年1月至106年9月6日水量及電表紀錄,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9月6日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108年3月20日前,檢具自106年9月6日起至改善文件提送日止之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每日紀錄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簽章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8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崙腳段七六一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崙腳村川合路1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