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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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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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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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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1/11/26
- 違規日期
- 2021/10/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辦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4期(二林園區)開發工程-60公尺道路工程(西段)-道路」(管制編號:N108N84018-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該工地物料堆置之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一級營建工程裸露地表執行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點數4點,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興糖段、萬合段、萬興段及塗子崙段等63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