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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龍潭廠

文號
40-109-11002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1/17
違規日期
2020/08/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該公司收受事業產生之廢塑膠,於該址進行破碎,並販賣作為塑膠粒原料,屬再利用行為,惟該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工一路一五○巷七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工一路150巷77號
統一編號
247192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