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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發牧場

文號
30-107-01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1/08
違規日期
2017/11/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339
處分種類
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丞發畜牧場於106年11月18日經查察廢污水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抽水馬達故障)有疏漏至廢污水流出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339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頂湳段六二八、六二九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頂湳里6鄰頂湳14-1號(頂湳段628、629地號 )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